菲律宾劳工
与人力资源
菲律宾的《劳动法典》涉及劳动标准、劳资关系及福利法,该法典适用于菲律宾的所有企业和合资企业,以及菲律宾国民与该国外国企业之间的所有雇佣关系。由菲律宾劳工和就业部(DOLE)执行其法律条款并颁布必要的实施细则和条例,并监视和管理企业对劳工标准的遵守情况。
1、最低工资
菲律宾的每日最低工资标准因地区而异,马尼拉大都会地区每日从533到610比索不等,折合人民币约1600元到2100元每月。工资或薪水必须两周支付一次,且不能以发票、代币等形式发放。
2、工作时间
雇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,这段工作期间应支付雇员正常工资。雇员在连续工作6天后应享受连续24小时的休息。
该要求不适用于政府雇员、管理人员、野外作业人员,提供私人服务者及根据工作成果领取工资者。
3、加班补贴
加班工资因加班时间不同而异,分为:正常工作日、假日、休息日或夜间(从晚上10点到早上6点)。
加班费率:
(1)正常工作日:加上每小时工资的25%。
(2)休息日、正常/特殊假日:加上该日每小时工资30%。
4、常规节假日薪资
根据劳动与就业部的对外表示,如果雇员在常规假日期间工作,那么他们理应得到"双倍"的基础薪水。此外,雇员在工作八小时之后,他们有资格得到"30%"的时薪加薪。
5、特殊节假日“不工作无薪资”
对于特殊节假日,遵循"不工作无薪资"原则。但是公司如果要求要员工在特殊节假日里工作,或员工选择在特殊劳假日里工作;员工除了拿到全薪之外,还能拿到基础工资30%的加薪。同时,雇员在工作八小时之后,他们有资格得到30%的时薪加薪。
特别需要注意
6、产假
2018年10月1日,菲律宾国会两院制会议委员会刚刚批准了一项法案,旨在将政府和私营部门女工的带薪产假期限延长至105天,而且母亲可以选择延长30天的无薪产假。据悉,如果该法案获得最终通过,违反法律规定的雇主将被处以至少20,000比索的罚款。如果不遵守正当程序的要求,雇主不仅需要支付"离职工资",很可能还会面临诸多"麻烦"!